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首页  关于我们  学术活动  培训动态  学术研究  学术日志  招生招聘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招聘>>博士招生>>正文
新疆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3-14 14:49  

新疆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八个学科门类; 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8个博士一级授权学科、47个博士二级授权学科,29个硕士一级授权学科、154个硕士二级授权学科,10个专业学位类别。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7年拟招生规模105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推荐考生、与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联合培养考生及对口支援喀什师范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考生),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及本专业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培养方式

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专业,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六年以上;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③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是同一一级学科;

④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名列第一)】。

四、我校实行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试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五、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报名并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送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推荐考生)都须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届时以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u.edu.cn)博士报名公告为准。

六、初试

初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5月21日

考试地点:新疆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楼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的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报考其他专业的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七、复试及录取

1.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2.跨一级学科报考的硕士以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在复试时必须加试2门(笔试)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3.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凡属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本人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书。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我校优先录取全脱产在校学习考生。

八、学制及学费

我校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三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 〔2014〕244号)规定,我校文学类各专业学费为7100元/生·年,其它学科门类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

九、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

1)每位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

B)  普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

2)优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享受以下奖学金:

A)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3万元/生·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标准为2万元/生·年。

B) 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三助”酬金。其中助研岗位奖学金不低于800元/月。

2.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在读一年级期间可申请学校资助的优秀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资金理工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目为期20个月,项目在研期间可享受项目科研津贴1000元/月。

十、如考生需购买考试参考书,请到书店购买,我办不负责向考生提供参考书。

十一、报考咨询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82567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校本部)  

    址:http://www.xju.edu.cn(新疆大学)

          http://gs.xju.edu.cn(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关闭窗口
学术活动  
培训动态 更多>>
· 新疆大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项目... 05-21
· 新疆大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项目... 05-12
· 新疆大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培训项目... 05-14
· ​一“线”相通 全“新”全意:新疆... 09-05
· 新疆大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成果... 09-04
· 云端赏绣·远去的牧歌 07-18

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校本部)科技楼
邮编:830046